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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2019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进行评审
发布时间:2019-05-17 10:37:31 阅读数:1427
按照自治区财政厅、自治区住建厅《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》(宁财(建)发[2019]247号)文件要求,5月15日住建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联合自治区财政厅、宁夏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并组织相关行业专家,对2019年宁夏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进行评审。
银川市金凤区、灵武市、吴忠市盐池县、红寺堡区、固原市原州区、西吉县、石嘴山市大武口区、平罗县等8个县区参加申报,共申报示范项目8个、技术创新项目4个。
申报单位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公开答辩,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质询讨论、综合评分等方式,对申报示范项目进行严格审查,重点对项目应用地区的气候情况、建筑条件、能源应用状况以及项目技术应用对象、技术原理、规模、目标、主要设备性能参数、太阳能贡献率等技术指标进行严格把关审查,确保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规定。最后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形成意见,现场公布评审结果。
此次评审活动为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,全面落实“生态立区”战略,推动我区城乡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